强沟通、促交流--岭南医院成功举办与黄埔区城管局、联和街道办的生活垃圾分类交流会和培训讲座
2018年7月1日起,《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明确不分类即违法。为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7月26日,岭南医院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交流会和培训讲座,邀请了黄埔区城管局卢景华副科长、联和街黄穗湘主管参加,萝岗党政办、医疗办、护理部、院感科、后勤办及各后勤外包单位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活动。
会上,萝岗后勤办汇报我院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从宣传培训、分类标识、源头减量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我院已开展的垃圾分类工作。
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方面,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我院在电梯口宣传栏、职工饭堂宣传栏等人员密集、醒目的场所张贴了宣传海报,在门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和患者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2018年7月11日,萝岗后勤办对萝岗院区护士长进行了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解读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款,从垃圾桶配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方面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图一 7月11日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图二 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完善垃圾分类标识方面,为方便大家分类投放垃圾,在萝岗党政办和护理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按照“其他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完善了垃圾桶标识,在食堂、垃圾站等地方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并对垃圾站收集点进行分区管理,确保各类垃圾有序摆放,避免混收混运的情况。
图三 垃圾分类公示牌
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方面,作为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我院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收集后的处置工作。对于医院产生的废弃节能灯、废电池等有害垃圾进行收集后,达到一定的数量就联系街道进行集中回收。对于其它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我院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进行集中清运和处置。
为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做好可回收物收集工作。我院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将矿泉水瓶、废纸、未与病人体液血液接触的一次性输液袋、输液瓶等可回收物进行回收,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数量。
接下来,黄埔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为每位培训人员发放了《广州市机团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及《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卢景华副科长为大家生动阐释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介绍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制度管理、硬件配置、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解析了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让大家了解分类、学会分类、自觉分类。
“过期药对环境的污染比废旧电池要严重得多”“现在一般5号、7号废旧一次性电池已实现低汞,不属有害垃圾,是其他垃圾。”卢科介绍道。在场的培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让他们受益匪浅。
图四 垃圾分类知识交流和培训
会议的最后,在场的职能科室代表与卢景华副科长、黄穗湘主管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达成了共识。接下来医院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开展包括建章立制、定期巡查、加强培训等系列工作。萝岗后勤办负责人也对在场的各后勤外包单位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使培训内容进一步落地。
实施垃圾分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是满足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本次生活垃圾分类交流活动和培训讲座普及了岭南医院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提高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