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是多少?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7-24
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范围中的乙类药品和《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为:
项目类别 |
城镇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乙类药品 |
5% |
15% |
治疗项目 |
10% |
20% |
检查项目 |
15% |
30% |
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
10% |
30% |
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 |
2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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