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待遇申请与变更须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7-21
1、门诊慢性病病种
目前,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有以下16种: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I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参保人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种病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
2、新增门慢待遇
对于新增申办门慢待遇的参保患者,应按以下流程为其办理待遇申办手续:
(一)明确诊断。
(二)医师审核。
(三)医务(医保)部门确认。
(四)录入系统。
(六)证明书打印。
(五)费用结算。
3、门慢病种变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病种变更申请:
(一)原申办的病种申请生效时间超过12个月;
(二)在办理变更手续当月,原已确认的指定慢性病未享受统筹记账待遇。
点击查看:广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病种变更、身份变更及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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