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新农合病人可在我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1.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直接结算条件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在我院直接结算前,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我院为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且广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查询有效。转诊医院选择“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可在我院天河院区就医,选择“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可在我院萝岗院区就医。
2. 跨省异地就医新农合病人直接结算条件
新农合跨省就医患者范围为辽宁、吉林、安徽、海南、贵州、陕西、甘肃、四川(仅包括凉山州、雅安市、攀枝花市、内江市、达州市、广安市和绵阳市)、西藏等9个省份的参合人员。
跨省异地就医新农合病人在我院直接结算前,需在当地办理跨省就医转诊,且信息系统查询有效。转诊医院选择“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可在我院天河院区及萝岗院区住院就医并享受相应待遇。
3.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流程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流程
病人经医生诊断,符合入院条件,需住院治疗 医生开具《住院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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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
持社会保障卡、《跨省就医登记备案表》、身份证、《住院卡》
跨省异地就医新农合病人:
持农合证(卡)、转诊单、身份证、《住院卡》
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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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接受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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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接医生出院通知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
持社会保障卡、《跨省就医登记备案表》、身份证、《预收医药费收据》
跨省异地就医新农合病人:
持农合证(卡)、转诊单、身份证、《预收医药费收据》
到住院收费处出院窗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