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三级医院)
发布人: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28
人员类别 | 城镇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65% | |
统筹基金 |
高血压病、糖尿病、高脂血症、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 管病后遗症、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脏瓣膜替换手 术后抗凝治疗、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银屑病、肝豆状核变性病(铜代谢障碍)、淋巴结核、肌萎缩侧 索硬化症:职工200元/月,居民50元/月;
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氏病、癫痫、慢性肾功 能不全(非透析治疗)、慢性肾小球肾炎、肝硬化、强直性脊柱 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普拉德-威利综合征:职工400元/ 月,居民50元/月 |
|
最高支付限额 | 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 |
统筹基金 | 属于指定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的药费、诊疗费 | |
相关资讯
2021-10-28
2021-10-28
2021-10-28
2021-10-28
2021-10-28